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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 - 美术学、设计学、设计艺术学-教师/教学研究类

发布:2022-08-09 14:13:08  关注:25789次

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疫情和岗位报名情况,适时通知应聘人员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该表重新命名(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如:教师岗位**+某某+研究生+博士+***专业),然后发送至电子信箱jnxyrc@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3)《济宁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统一使用a4打印纸、粘贴电子照片后自行打印,资格复审时当场在承诺书落款处手写签名);(4)海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院校毕业研究生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应聘实验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等)。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6日以后出生);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紧缺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邮编:27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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